奉我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今天的证道经文是:尼希米记13:23-31.
23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24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所说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
25我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26我又说:“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爱,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27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
28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是和伦人参巴拉的女婿,我就从我这里把他赶出去。29我的神啊,求你记念他们的罪,因为他们玷污了祭司的职任,违背你与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
30这样,我洁净他们,使他们离绝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们各尽其职。31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献柴和初熟的土产。我的神啊,求你记念我,施恩与我。
感谢主的话语!欢迎大家来到尼希米记的最后一课。如果说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聚会的话,你们想听什么?换言之,神在尼希米记最后一课要对我们说怎样的话?今天的证道经文便是答案,即弃绝偶像。一方面,这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真理:1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2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1-3)。4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5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6:4-5)。另一方面,凡是侍奉或崇拜偶像的人最终都与神的国无关无份了,如经上所记: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6:9-10)。19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20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21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拉太书5:19-21)。8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8)。14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15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启示录22:14-15)。不仅如此,从尼希米记12:27-13:31的上下文语境来看,尼希米记最后结束的地方也是为圣城新耶路撒冷最终能成为“主的新妇”所做的四大预备之一、且是不可或缺的:第一,洁净圣殿(4-9);第二,持守信仰(10-14);第三,重返安息(15-22);第四,弃绝偶像(23-31)。毫无疑问,无论是尼希米时代的耶路撒冷、还是之后的以色列,以及当下的以色列和基督教,唯有经历以上四个方面的基本预备,并且最终得胜,才能算是真正“新妇预备好了,装饰整齐,等候丈夫”的状态(启示录19:5-9,21:1-4等)。为此,这是主耶稣的劝勉:19“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地上有虫子咬,能锈坏,也有贼挖窟窿来偷;20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21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22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23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24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马太福音6:19-24)。阿们!
我们把今天的证道经文分成五个部分:一场淫乱(23-24);分别为圣(25);历史借鉴(26-27);分别为圣(28-29);一场洁净(30-31)。首先,这五个部分也可视为一个交叉结构,其核心信息就是“历史借鉴”,即所罗门王的犯罪案例。一方面,所罗门事件是真实可信的。另一方面,神是历史的主宰,祂是在具体历史中施行拯救与审判的神,历史就是祂的故事。祂如何对待所罗门的犯罪事件,也将如何对待与之相应的历史事件。所罗门时代与尼希米时代,以及当下的时代都是这样,日光之下并无新事。这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神必不与有罪的为无罪,祂必按各人所行的施行报应。其次,23-24前后呼应30-31,前者强调人的罪恶,神的百姓与外邦女子淫合,去侍奉和崇拜他们的偶像与假神;后者强调神的拯救,神的百姓必须与那些外邦女子分别出来,拒绝与他们通婚,以至于弃绝他们的偶像和假神。最后,25前后呼应28-29,“分别为圣”,正如使徒所劝勉的:14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15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16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17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18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1亲爱的弟兄啊,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哥林多后书6:14-7:1)。
一、一场淫乱(23-24)。
23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24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所说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
从23-24节,我们继续来看“告成之礼”之前,神百姓的光景(尼希米记12:27),即信仰淫乱,他们与外邦女子淫合,去侍奉他们的偶像与假神。这事儿完全平行与以斯拉记9:1-2的叙述,且是普遍现象,如经上所记:1这事作完了,众首领来见我,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离绝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仍效法这些国的民,行可憎的事。2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事上为罪魁。”
首先,那些日子。“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גַּ֣ם׀ בַּיָּמִ֣ים הָהֵ֗ם רָאִ֤יתִי אֶת־הַיְּהוּדִים֙ הֹשִׁ֗יבוּ נָשִׁים֙ )אַשְׁדּוֹדִיּוֹת] (אַשְׁדֳּדִיּ֔וֹת) [עַמּוֹנִיּוֹת] (עַמֳּנִיּ֖וֹת[ מוֹאֲבִיּֽוֹת׃,In those days I also saw that the Jews had married women from Ashdod, Ammon, and Moab)。“那些日子”前后呼应15节的“那些日子”,也就是尼希米离开耶路撒冷前往波斯见亚达薛西王的那些日子(尼希米记13:6),这一幕是他第二次从波斯归来之后所看到的现象,这也是他在“告成之礼”之后的历史叙述,为要成为当下以色列和基督教的“历史借鉴”,正如哥林多前书10:6-13所说的,6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7也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8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9也不要试探主(“主”有古卷作“基督”),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10你们也不要发怨言,像他们有发怨言的,就被灭命的所灭。11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12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13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另外,“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这里的“也”意味着这里的叙述与前面的叙事是并列的,都是尼希米从波斯第二次归来之后的叙述。“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亚实突人就是今天的非利士人或迦萨人或哈马斯、巴勒斯坦人(约书亚记13:3,撒母耳记上5:3,6)。他们不仅是外邦人,更是以色列人四围的仇敌之一。亚扪人和摩押人就是尼希米记13:1-2所说,永远不可入耶和华会的人。一方面,这一幕与尼希米记13:1-2的真理是针锋相对的:1当日,人念摩西的律法书给百姓听,遇见书上写着说:“亚扪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会,2因为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来迎接以色列人,且雇了巴兰咒诅他们;但我们的神使那咒诅变为祝福。”另一方面,这是清清楚楚违背了神的诫命:11“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谨守,我要从你面前撵出亚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12你要谨慎,不可与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约,恐怕成为你们中间的网罗;13却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14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15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16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他们的女儿随从她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她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1-16)。1“耶和华你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国的民,都比你强大。2耶和华你神将他们交给你击杀,那时你要把他们灭绝净尽,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怜恤他们;3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4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侍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5你们却要这样待他们: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用火焚烧他们雕刻的偶像。6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命记7:1-6)。值得注意的是,“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这一幕远远超越“婚姻伦理”的范畴,而是违背了神的话语,更具体的是,他们藉着“联姻”离弃了神,且去侍奉外邦人(亚实突、摩押、亚扪人)的神。
其次,淫乱杂族。“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所说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וּבְנֵיהֶ֗ם חֲצִי֙ מְדַבֵּ֣ר אַשְׁדּוֹדִ֔ית וְאֵינָ֥ם מַכִּירִ֖ים לְדַבֵּ֣ר יְהוּדִ֑ית וְכִלְשׁ֖וֹן עַ֥ם וָעָֽם׃,As for their children, half spoke in the language of Ashdod, and none of them was able to speak the language of Judah, but the language of his own people)。紧接上文,当犹大人娶了外邦女子为妻之后,我们来看最直接的反应:第一,“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他们的儿女说什么样的话,这一幕很重要,这意味着受什么样的文化或信仰影响。“亚实突的话”与亚实突人的信仰有关,这是一个基本常识。第二,“不会说犹大的话”,一方面,亚实突的语言、文化、信仰正在取代犹大人的语言、文化和信仰。另一方面,他们为什么不会说犹大的话呢?难道是犹大人不愿意教他们的孩子吗?答案令人震惊:一是,这些犹大人自己也厌弃自己的文化、语言和信仰了。若非如此,他们也不会那么肆无忌惮、明目张胆的违背神的诫命或神藉着摩西所吩咐他们的一切话了。二是,出于魔鬼。魔鬼就是要藉着这场“联姻”彻底的消灭犹大的文化,语言和信仰,以至于彻底在历史中消灭这个民族,涂抹他们的名。任何一种语言及其文化都是有一定的能力和权柄的,都会潜移默化的影响、改变或控制一个人的心志。所以,犹大人的孩子不会说犹大的话,这是极其严重和危险的信号。第三,“所说的是照着各族的方言”,犹大人与外邦女子联姻,他们的孩子除了不会说犹大话以外,其他语言都会说。特别注意这里“各族的方言”,包括上下文中的“亚扪人和摩押人,亚实突人”的方言,当然也指向应许之地四围所有列国的方言或语言。一方面,犹大话与他们的信仰已经被外邦人的主流语言、文化和信仰所取代了。另一方面,犹大人娶什么样的外邦女人为妻,他们的孩子都随从这位外邦女人的语言、文化和信仰。犹大男人彻底被你外邦女人掳掠了。不仅他们自己被掳掠了,他们的儿女,他们的文化,信仰,语言一起都被掳掠了。经上所记,此时此刻,我们应当能理解神为何如此吩咐祂的百姓不可与外邦人通婚了。神的选民尚且如此,当下的基督徒也是这样,当防备外邦人的女人。既不要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也不要将我们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
二、分别为圣(25)。
25我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וָאָרִ֤יב עִמָּם֙ וָאֲקַֽלְלֵ֔ם וָאַכֶּ֥ה מֵהֶ֛ם אֲנָשִׁ֖ים וָֽאֶמְרְטֵ֑ם וָאַשְׁבִּיעֵ֣ם בֵּֽאלֹהִ֗ים אִם־תִּתְּנ֤וּ בְנֹֽתֵיכֶם֙ לִבְנֵיהֶ֔ם וְאִם־תִּשְׂאוּ֙ מִבְּנֹ֣תֵיהֶ֔ם לִבְנֵיכֶ֖ם וְלָכֶֽם׃
So I contended with them and cursed them and struck some of them and pulled out their hair, and made them swear by God, “You shall not give your daughters to their sons, nor take of their daughters for your sons or for yourselves.
尼希米此时的怒气,也可视为是神的怒气。犹大人所行的,真是伤透了神的心,如经上所记:2天哪,要听!地啊,侧耳而听!因为耶和华说:“我养育儿女,将他们养大,他们竟悖逆我。3牛认识主人,驴认识主人的槽;以色列却不认识;我的民却不留意。”(以赛亚书1:2-3)。
首先,斥责。“我就斥责他们”,动词“斥责”(וָאָרִ֤יב,contended)就是“严厉责备”的意思。在新约中就是耶稣斥责魔鬼的“斥责”。他们就是犹大人,尼希米在此是一场公开的责备。另参考以下经文:6我听见他们呼号,说这些话,便甚发怒。7我心里筹划,就斥责贵胄和官长说:“你们各人向弟兄取利!”于是我招聚大会攻击他们。(尼希米记5:6-7)。10我见利未人所当得的份,无人供给他们,甚至供职的利未人与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11我就斥责官长说:“为何离弃 神的殿呢?”(尼希米记13:10-11)。17我就斥责犹大的贵胄说:“你们怎么行这恶事,犯了安息日呢?18从前你们列祖岂不是这样行,以致我们 神使一切灾祸临到我们和这城吗?现在你们还犯安息日,使忿怒越发临到以色列。”(尼希米记13:17-18)。
其次,咒诅。“咒诅他们”,这里的“咒诅”就是尼希米记13:2“巴兰的咒诅”,就是宣告审判的意思——若不悔改,必然灭亡(马太福音4:17,路加福音13:1-9等)。一方面,犹大人所行的甚是邪恶,他们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违背神的诫命或律法,离弃神去侍奉外邦的偶像与假神,他们所行的与他们所受的相称。另一方面,尼希米的咒诅为要呼喊他们悔改。从后面的经文可知,“尼希米洁净他们”,洁净意味着他们认罪悔改了。所谓“认罪”是在神面前承认,他们如此行是邪恶的。所谓“悔改”则是休他们的妻,弃绝与外邦女子所生的孩子,像以斯拉记结束的地方一样(以斯拉记9-10章)。这是使徒的劝勉: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8-9)。4你们与罪恶相争,还没有抵挡到流血的地步。5你们又忘了那劝你们如同劝儿子的话,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6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7你们所忍受的,是 神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8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9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10生身的父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11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12所以,你们要把下垂的手、发酸的腿挺起来,13也要为自己的脚,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脚,反得痊愈(“歪脚”或作“差路”)。(希伯来书12:4-13)。
再次,刑罚。“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这绝对是尼希米“恨铁不成钢”的一幕。尼希米动手了。动词“击打”就是“刑罚、击杀、杀败、胜过”的意思(创世记4:15,8:21,14:5,7,15,17,32:11,34:30等)。尼希米胜过了他们。这场得胜主要是真理的得胜。尼希米指出了他们的罪恶,并责备他们,呼喊他们悔改。诗篇97:10说,10你们爱耶和华的,都当恨恶罪恶;他保护圣民的性命,搭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我相信,此时此刻的尼希米就是对这节经文的践行。另外,关于“击打”,还可参考以下经文:7耶和华啊,求你起来!我的神啊,求你救我!因为你打了我一切仇敌的腮骨,敲碎了恶人的牙齿。8救恩属乎耶和华,愿你赐福给你的百姓。(诗篇3:7-8)。1大卫与两河间的亚兰并琐巴的亚兰争战的时候,约押转回,在盐谷攻击以东,杀了一万二千人(诗篇60:1)。26因为你所击打的,他们就逼迫;你所击伤的,他们戏说他的愁苦。(诗篇69:26)。51在埃及击杀一切长子,在含的帐棚中,击杀他们强壮时头生的。65那时,主像世人睡醒,像勇士饮酒呼喊。66他就打退了他的敌人,叫他们永蒙羞辱。(诗篇78:51,65-66)。33他也击打他们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毁坏他们境内的树木。36他又击杀他们国内一切的长子,就是他们强壮时头生的。(诗篇105:33,36)。8他将埃及头生的,连人带牲畜都击杀了。9埃及啊,他施行神迹奇事在你当中,在法老和他一切臣仆身上。10他击杀许多的民,又杀戮大能的王,11就是亚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并迦南一切的国王,12将他们的地赏赐他的百姓以色列为业。(诗篇135:8-12)……最后,“拔下他们的头发”,这拔头发的一幕前后呼应以斯拉记9:3,3我一听见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惧忧闷而坐。“拔下他们的头发”,就是使他们成为秃头,使他们在神的面前毫无隐藏或遮盖。他们所行的都在神的面前。“拔头发”就是在神面前自卑的一幕。因为“凡自卑的,必升为高”,这是约伯的见证:20约伯便起来,撕裂外袍,剃了头,伏在地上下拜,21说:“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22在这一切的事上,约伯并不犯罪,也不以神为愚妄。(约伯记1:20-22)。
最后,起誓。“叫他们指着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前面的“三个动作”最终都是为后面的“起誓”作预备的。他们就是23节中的“犹大人”。指着神起誓,就是按誓而行,一言九鼎,说到做到,不然就有祸了。尼希米叫他们起什么誓呢?第一,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这本是基本常识,按着摩西律法或神的吩咐,神百姓的女儿不应该嫁给外邦人的儿子,特别是神百姓四围仇敌的儿子。基督徒姐妹原则上也是这样,不应该嫁给不信主的外邦人。信与不信,本是不相干的。第二,“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注意这里针对两个对象:一是,自己。神的话语对于犹大男人来说,首先是对自己说的。自己不能娶外邦人的女儿,与上文基督徒姐妹不嫁外邦男人一样。二是,儿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能娶,自己的儿子也不能娶。当在弟兄中间,或同一信仰中寻找。婚姻,宁缺毋滥。实际上,这里的教导也超越了“伦理”层面的教导,而是直指信仰层面的教导。原因就是:一方面,这是神的话,理解,要顺服。不理解,也要顺服。另一方面,神的百姓一旦与外邦人联姻,必然会陷入离弃神的试探之中,必然会去侍奉他们的偶像与假神。我们在后面还会具体展开一个历史借鉴,就是所罗门失败的案例。若所罗门在与外邦人联姻方面都失败了,那就意味着没有人能胜过,除非一开始就弃绝将自己放入试探当中。这是使徒的劝勉:12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13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 神试探”;因为 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14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15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16我亲爱的弟兄们,不要看错了。17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18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他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各书1:12-18)。
三、历史借鉴(26-27)。
26我又说:“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爱,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27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
这两节经文既是对25节的进一步解释,为何尼希米会如此及对待他们,也是对其的进一步延伸,尼希米对犹大人如此行的目的,即让他们看看以色列王所罗门淫乱杂族之后的历史借鉴。若不悔改,必定如此灭亡(路加福音13:1-9)。以色列王所罗门尚且如此,何况你们呢?
首先,所罗门王。我又说:“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爱,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הֲל֣וֹא עַל־אֵ֣לֶּה חָטָֽא־שְׁלֹמֹ֣ה מֶ֣לֶךְ יִשְׂרָאֵ֡ל וּבַגּוֹיִ֣ם הָרַבִּים֩ לֹֽא־הָיָ֙ה מֶ֜לֶךְ כָּמֹ֗הוּ וְאָה֤וּב לֵֽאלֹהָיו֙ הָיָ֔ה וַיִּתְּנֵ֣הוּ אֱלֹהִ֔ים מֶ֖לֶךְ עַל־כָּל־יִשְׂרָאֵ֑ל גַּם־אוֹת֣וֹ הֶחֱטִ֔יאוּ הַנָּשִׁ֖ים הַנָּכְרִיּֽוֹת׃,Did not Solomon king of Israel sin regarding these things? Yet among the many nations there was no king like him, and he was loved by his God, and God made him king over all Israel; nevertheless the foreign women caused even him to sin)。“我又说”尼希米继续藉着所罗门事件教训犹大人,我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第一,所罗门是以色列人的王,是一位非常聪明智慧而富有的王。第二,“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所罗门方方面面都超越了世界众王。第三,所罗门蒙神所爱,如经上所记:24大卫安慰他的妻拔示巴,与她同寝。她就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所罗门。耶和华也喜爱他,25就藉先知拿单赐他一个名字叫耶底底亚,因为耶和华爱他。(撒母耳记下12:24-25)。第四,“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所罗门是神亲自膏立作以色列全国之王的,换言之,所罗门也是耶和华神的受膏者。第五,“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一方面,这样的事儿,就是与杂族通婚,娶外邦女人为妻的事儿,这是神严严禁止的。而此时此刻的犹大人正在效仿或已经在践行这一幕了。另一方面,反问语句宣告,所罗门在这件事上也犯罪跌倒了。如果说连所罗门这样的人都跌倒了,那就意味着,这世上没有人能在这事上站立得住。因为你不可能比所罗门更有智慧,聪明与财富、荣耀,更蒙神所爱,蒙神膏立作王,甚至超越世上众王。所以,第六,尼希米再一次强调说,所罗门“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这一点再一次作实了所罗门犯罪的事实。至于所罗门最终能不能得救,进入永生?至今仍是众说纷纭。能确认的是,所罗门晚年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跌倒了。但愿神纪念所罗门建造圣殿所行的一切良善。第七,也正因为如此,以色列王国在所罗门死后一分为二,南国犹大和北国以色列,这从某种角度来说,也算是对所罗门罪恶的刑罚了,更可作为所有以色列人或神百姓的历史借鉴。我们具体来看所罗门这件事:所罗门先是娶了埃及法老的女儿为妻,并将法老的女儿搬到耶路撒冷,败坏或试探从这里就开始了,如经上所记:1所罗门与埃及王法老结亲,娶了法老的女儿为妻,接她进入大卫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宫和耶和华的殿,并耶路撒冷周围的城墙。(列王记上3:1)。所罗门又为所娶法老的女儿建造一宫,作法与这廊子一样。(列王记上7:8)。16先前埃及王法老上来攻取基色,用火焚烧,杀了城内居住的迦南人,将城赐给他女儿所罗门的妻作妆奁。24法老的女儿,从大卫城搬到所罗门为她建造的宫里,那时所罗门才建造米罗。(列王记上9:16,24)。11所罗门将法老的女儿带出大卫城,上到为她建造的宫里。因所罗门说:“耶和华约柜所到之处都为圣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卫的宫里。”(历代志下8:11)。另外参考以下经文:1所罗门王在法老的女儿之外,又宠爱许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亚扪女子、以东女子、西顿女子、赫人女子。2论到这些国的人,耶和华曾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不可与他们往来相通,因为他们必诱惑你们的心去随从他们的神。”所罗门却恋爱这些女子。3所罗门有妃七百,都是公主;还有嫔三百。这些妃嫔诱惑他的心。4所罗门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不效法他父亲大卫,诚诚实实地顺服耶和华他的 神。5因为所罗门随从西顿人的女神亚斯他录和亚扪人可憎的神米勒公。6所罗门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不效法他父亲大卫专心顺从耶和华。7所罗门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亚扪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对面的山上建筑邱坛。8他为那些向自己的神烧香献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来的妃嫔也是这样行。9耶和华向所罗门发怒,因为他的心偏离向他两次显现的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10耶和华曾吩咐他不可随从别神,他却没有遵守耶和华所吩咐的。11所以耶和华对他说:“你既行了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约和律例,我必将你的国夺回,赐给你的臣子。12然而因你父亲大卫的缘故,我不在你活着的日子行这事,必从你儿子的手中将国夺回。13只是我不将全国夺回,要因我仆人大卫和我所选择的耶路撒冷,还留一支派给你的儿子。”(列王记上11:1-13)。
其次,绝不妥协。“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וְלָכֶ֣ם הֲנִשְׁמַ֗ע לַעֲשֹׂת֙ אֵ֣ת כָּל־הָרָעָ֤ה הַגְּדוֹלָה֙ הַזֹּ֔את לִמְעֹ֖ל בֵּֽאלֹהֵ֑ינוּ לְהֹשִׁ֖יב נָשִׁ֥ים נָכְרִיּֽוֹת׃, Do we then hear about you that you have committed all this great evil by acting unfaithfully against our God by marrying foreign women?”)。“如此”就是参照所罗门犯罪的案例,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一方面,犹大人肯定是向尼希米申诉了,或是祈求网开一面,理解理解;或是怜悯他们不过是人;或是因为不得已而联姻,他们有具体的难处;或是外邦女子作了口头承诺,弃绝他们的偶像与假神;或是他们孩子还很弱小,离弃他们很残忍……总之,犹大人向尼希米提出申诉了。另一方面,尼希米的态度是坚决的。第一,他认识到,这样的联姻是“大恶”,是不应该的。第二,没有人能胜过这样的试探和引诱,因为连所罗门也都失败了。尽管犹大人的申诉情真意切。第三,真正的爱不在于体贴人的心肠,而在于体贴神的心肠。在神的吩咐上,坚定站在真理一边,并且坚定神的立场,便是对弟兄姐妹最真诚的爱了。第四,不给犹大人或弟兄姐妹在这方面留任何盼望,一丝都不行。不行就是不行,没有理由。理解要顺服,不理解也要顺服,因为这是神的吩咐。为此,这是尼希米坚决的回应: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这事不容商榷,尼希米绝不妥协。这也应当是我们的立场,没有特殊情况,所罗门的案例终结了这一切。但愿神的百姓,所有基督徒,都有这样的回应:3以色列民听见这律法,就与一切闲杂人绝交。(尼希米记13:3)。10“我们的神啊,既是如此,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因为我们已经离弃你的命令,11就是你藉你仆人众先知所吩咐的,说:‘你们要去得为业之地是污秽之地,因列国之民的污秽和可憎的事,叫全地从这边直到那边满了污秽。12所以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并遗留这地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13神啊,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你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留下这些人。14我们岂可再违背你的命令,与这行可憎之事的民结亲呢?若这样行,你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至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吗?15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啊,因你是公义的,我们这剩下的人才得逃脱,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们在你面前有罪恶,因此无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 1以斯拉祷告、认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时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里,成了大会,众民无不痛哭。2属以拦的子孙、耶歇的儿子示迦尼对以斯拉说:“我们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干犯了我们的神,然而以色列人还有指望。3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4你起来,这是你当办的事,我们必帮助你,你当奋勉而行。”5以斯拉便起来,使祭司长和利未人,并以色列众人起誓说:必照这话去行;他们就起了誓。(以斯拉记9:10-10:5)。
四、分别为圣(28-29)。
28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是和伦人参巴拉的女婿,我就从我这里把他赶出去。29我的神啊,求你记念他们的罪,因为他们玷污了祭司的职任,违背你与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
这两节经文前后呼应25,前者强调如何分别为圣?一是,斥责;二是,咒诅;三是,击打;四是,自卑;五是,按誓而行。后者则强调“分别为圣”的具体操作案例。不仅如此,这部分还可视为是对25节的进一步解释与延伸,即指出罪恶、赶出罪恶、求主审判。我们详细来看:
首先,指出罪恶。“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是和伦人参巴拉的女婿”(וּמִבְּנֵ֙י יוֹיָדָ֤ע בֶּן־אֶלְיָשִׁיב֙ הַכֹּהֵ֣ן הַגָּד֔וֹל חָתָ֖ן לְסַנְבַלַּ֣ט הַחֹרֹנִ֑י,Even one of the sons of Joiada, the son of Eliashib the high priest, was a son-in-law of Sanballat the Horonite)。这里的大祭司“以利亚实”就是尼希米记13:4-9的“以利亚实”,他不仅与多比雅结亲,玷污了圣殿,更是与和伦人参巴拉结亲。和伦人参巴拉与为奴的亚扪人多比雅,既是外邦人,也是神百姓的仇敌,以利亚实所行的是 “双重罪恶”。参考以下经文:9王派了军长和马兵护送我。我到了河西的省长那里,将王的诏书交给他们。10和伦人参巴拉,并为奴的亚扪人多比雅,听见有人来为以色列人求好处,就甚恼怒。…19但和伦人参巴拉,并为奴的亚扪人多比雅和阿拉伯人基善听见就嗤笑我们,藐视我们,说:“你们作什么呢?要背叛王吗?”20我回答他们说:“天上的神必使我们亨通。我们作他仆人的,要起来建造;你们却在耶路撒冷无份、无权、无纪念。”(尼希米记2:9-10,19-20)。1参巴拉听见我们修造城墙,就发怒,大大恼恨,嗤笑犹大人。2对他弟兄和撒玛利亚的军兵说:“这些软弱的犹大人作什么呢?要保护自己吗?要献祭吗?要一日成功吗?要从土堆里拿出火烧的石头再立墙吗?”3亚扪人多比雅站在旁边,说:“他们所修造的石墙,就是狐狸上去也必跐倒。”4我们的 神啊,求你垂听,因为我们被藐视。求你使他们的毁谤归于他们的头上,使他们在掳到之地作为掠物。5不要遮掩他们的罪孽,不要使他们的罪恶从你面前涂抹,因为他们在修造的人眼前惹动你的怒气。7参巴拉、多比雅、阿拉伯人、亚扪人、亚实突人听见修造耶路撒冷城墙,着手进行,堵塞破裂的地方,就甚发怒。8大家同谋要来攻击耶路撒冷,使城内扰乱。9然而我们祷告我们的 神,又因他们的缘故,就派人看守,昼夜防备。(尼希米记4:1-5,7-9)。1参巴拉、多比雅、阿拉伯人基善和我们其余的仇敌,听见我已经修完了城墙,其中没有破裂之处(那时我还没有安门扇)。2参巴拉和基善就打发人来见我,说:“请你来,我们在阿挪平原的一个村庄相会。”他们却想害我。……12我看明 神没有差遣他,是他自己说这话攻击我,是多比雅和参巴拉贿买了他。13贿买他的缘故,是要叫我惧怕,依从他犯罪,他们好传扬恶言毁谤我。14我的 神啊,多比雅、参巴拉、女先知挪亚底和其余的先知,要叫我惧怕,求你记念他们所行的这些事。(尼希米记6:1-2,12-14)。大祭司以利亚实所行的恶,在神面前无可推诿了。值得注意的是,以利亚实的儿子、孙子一起在你与外邦人通婚的罪中有份了。有什么样的父亲,就会造就出什么样的儿子。以利亚实作恶在先,他的孙子紧跟其后,这一幕也在警告所有的基督徒神的儿女,当用神的话语教导孩子成长,在遵行神的话语面前,应当给孩子作个榜样,言传身教,培养敬虔的后代,并将信仰传承下去。当然了,与之平衡的启示真理是:“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埃及记23:19,34:26,申命记14:21等)。为此,这是摩西的话,但愿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1“这是耶和华你们神所吩咐教训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2好叫你和你子子孙孙一生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谨守他的一切律例、诫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3以色列啊,你要听,要谨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与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数极其增多,正如耶和华你列祖的神所应许你的。4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5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6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话都要记在心上,7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8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9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申命记6:1-9)。
其次,赶出罪恶。“我就从我这里把他赶出去”(so I drove him away from me,וָאַבְרִיחֵ֖הוּ מֵעָלָֽי׃)。这节经文前后呼应尼希米记13:7-9,7我来到耶路撒冷,就知道以利亚实为多比雅在神殿的院内预备屋子的那件恶事。8我甚恼怒,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从屋里都抛出去,9吩咐人洁净这屋子,遂将神殿的器皿和素祭乳香又搬进去。尼希米对“赶出罪恶”的态度是一致的,绝不妥协。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耶何耶大的一个儿子,他们的恶行,被从尼希米面前赶出去了。你们爱耶和华的,都当恨恶罪恶(诗篇97:10)。如果说这里的尼希米指向基督或神的仆人教会的话,那么大祭司以利亚实的孙子被赶出去了,这也意味着他的结局与“杂族或闲杂人”或“摩押人与亚扪人”的结局一样,与耶和华神的会永远无关无份了,如尼希米记13:1-3所说,1当日,人念摩西的律法书给百姓听,遇见书上写着说:“亚扪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会,2因为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来迎接以色列人,且雇了巴兰咒诅他们;但我们的神使那咒诅变为祝福。” 3以色列民听见这律法,就与一切闲杂人绝交。
最后,求主审判。“我的神啊,求你记念他们的罪,因为他们玷污了祭司的职任,违背你与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זָכְרָ֥ה לָהֶ֖ם אֱלֹהָ֑י עַ֚ל גָּאֳלֵ֣י הַכְּהֻנָּ֔ה וּבְרִ֥ית הַכְּהֻנָּ֖ה וְהַלְוִיִּֽם׃,Remember them, O my God, because they have defiled the priesthood and the covenant of the priesthood and the Levites)。这是尼希米的又一祈祷,关于尼希米的祈祷,参考之前的相关讲论。“我的神啊”就是“我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6:9)。这祈祷的对象涉及“基督事件”(约翰福音1:10-13,罗马书8:14-17,加拉太书4:4-7等)。“求你记念他们的罪”,尼希米在此并没有泛爱为以利亚实以及他的孙子祈求神的怜悯和赦免,而是祈求神的审判,这也是我们当效仿去行的。“求你纪念他们的罪”,这一完全平行与教会的钥匙权,即“捆绑”的权柄,如经上所记:19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9)。他们的罪恶已经定了,无可推诿,因为他们不信神的话,也不愿意遵守,甚至是亵渎了从神而来的职分。最后,尼希米给出的理由足够充分了——因为他们玷污了祭司的职任,违背你与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一是,大祭司以利亚实和他的儿子,孙子,一同玷污了祭司的职分。二是,他们违背了你与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他们是违约者或悖逆之子。三是,这是神与祭司利未人所立的“永约或盐约”:1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也要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2你要带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服侍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3他们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只是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4他们要与你联合,也要看守会幕,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5你们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6我已将你们的弟兄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是给你们为赏赐的,为要办理会幕的事。7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你们要这样供职,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侍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份。9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10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11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份,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12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13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与你。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14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15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16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17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它的血洒在坛上,把它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18它的肉必归你,像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19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份。这是给你和你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盐”即“不废坏”的意思)。”20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份。我就是你的份,是你的产业。”21“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22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23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24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25耶和华吩咐摩西说:26“你晓谕利未人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27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又如满酒榨的酒。28这样,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29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要从其中将至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献给耶和华为举祭。30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说: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这就算为你们场上的粮,又如酒榨的酒。31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32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民数记18:1-32)。
五、一场洁净(30-31)。
30这样,我洁净他们,使他们离绝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们各尽其职。31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献柴和初熟的土产。我的神啊,求你记念我,施恩与我。
从30-31节,我们来看神的拯救或洁净。面对与杂族淫乱的犹大人,他们还有得救的希望吗?23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24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25门徒听见这话,就希奇得很,说:“这样谁能得救呢?”26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27彼得就对他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什么呢?”28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29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30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马太福音19:23-30)。
首先,弃绝杂族。“这样,我洁净他们,使他们离绝一切外邦人”(וְטִֽהַרְתִּ֖ים מִכָּל־נֵכָ֑ר ,Thus I purified them from everything foreign)。“这样”意味着还有希望,神并没有完全撇下或抛弃祂的百姓,祂是守约施慈爱的神,正如弥迦书7:18-20所说的,18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饶恕你产业之余民的罪过,不永远怀怒,喜爱施恩?19必再怜悯我们,将我们的罪孽踏在脚下,又将我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20你必按古时起誓应许我们列祖的话,向雅各发诚实,向亚伯拉罕施慈爱。另外,“我洁净他们”,动词“洁净”见证神的大爱和大能。祂既用大能创造他们,又用大爱搭救他们。洁净就是弃绝罪恶,认罪悔改。悔改在于与一切外邦人离绝。离绝也是一场分别。4我又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与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灾殃;5因她的罪恶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启示录18:4-5)。
其次。各从其职。“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们各尽其职”(וָאַעֲמִ֧ידָה מִשְׁמָר֛וֹת לַכֹּהֲנִ֥ים וְלַלְוִיִּ֖ם אִ֥ישׁ בִּמְלַאכְתּֽוֹ׃,and I appointed duties for the priests and the Levites, each in his task)。紧接上文,分别出来之后,然后呢?祭司和利未人按着班次,各尽其职。这一幕至少强调以下真理:第一,13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14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歌罗西书1:13-14)。第二,祭司和利未人按着班次供职,这便是教会生活了。那些分别出来的百姓,也就是被洁净之后的百姓,他们将“进教会,听讲道,信基督,行公义,以及按着基督所教导的去‘如此行’”(马太福音28:20,约翰福音8:31-32,14:21-24,哥林多前书11:23-26等)。第三,按着班次意味着侍奉神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被洁净的百姓应当持续侍奉神,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24:13)。第四,祭司和利未人各尽其职,使徒劝勉说:7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警醒祷告。8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9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怨言。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侍,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11若有讲道的,要按着神的圣言讲;若有服侍人的,要按着神所赐的力量服侍,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原来荣耀、权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彼得前书4:7-11)。
再次,献祭生活。“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献柴和初熟的土产”(וּלְקֻרְבַּ֧ן הָעֵצִ֛ים בְּעִתִּ֥ים מְזֻמָּנ֖וֹת וְלַבִּכּוּרִ֑ים,and I arranged for the supply of wood at appointed times and for the first fruits)。注意“派”,一方面涉及“呼召、按立、差遣”的真理;一方面涉及神的百姓与神所立的约,神的百姓应当按誓而行,参考之前的相关讲论。另外,按着“定期”,这是使命,也是命令。被洁净之后的百姓,重新回转归向神,重新获得一次侍奉神,作神儿女的机会。“献柴”意味着献祭,此时神的百姓都是侍奉祭坛的人,他们如同“尼提宁或基遍人”一样,在神的祭坛那里作“劈柴挑水”的侍奉。“侍奉祭坛的真理”在耶稣基督里便是“双十字架的真理”,第一个十字架是耶稣基督的十字架,祂为我们成就救赎。所有的献祭,最终都指向了耶稣基督自己的献祭(约翰福音1:29,36,希伯来书9:11-15等)。第二个十字架是我们或教会的十字架。我们的十字架没有救赎的意义,但有见证的意义,换言之,这便是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随主了。参考以下经文:24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25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26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27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28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里。”(马太福音24:24-28)。9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 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10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11于是有白衣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着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启示录6:9-11)。最后,奉献“初熟的土产”。初熟的土产,十分之一本当归给神。这是先知的见证:10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11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为你们斥责蝗虫,不容它毁坏你们的土产。你们田间的葡萄树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12万军之耶和华说:万国必称你们为有福的,因你们的地必成为喜乐之地。”(玛拉基书3:10-13)。所以,6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话是真的。7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8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地加给你们,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样善事。9如经上所记:“他施舍钱财,周济贫穷,他的仁义存到永远。”10那赐种给撒种的,赐粮给人吃的,必多多加给你们种地的种子,又增添你们仁义的果子,11叫你们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舍,就藉着我们使感谢归于神。(哥林多后书9:6-11)。
最后,求主纪念。“我的神啊,求你记念我,施恩与我”(זָכְרָה־לִּ֥י אֱלֹהַ֖י לְטוֹבָֽה׃,Remember me, O my God, for good)。这是尼希米记最后一节经文,以尼希米的祈祷结束。一方面,尼希米的祈祷参考之前的相关讲论。神的百姓一生本当都是祈祷的一生。信仰生活的主要标志也是“祈祷生活”(路加福音18:1,9-14等)。我的神啊,参考上文论述。“求你纪念我,施恩与我”,尼希米为何一直祈求神的纪念?此时此刻的尼希米只有单单的仰望神了,祂的盼望全在神里面。另外,尼希米最后的祈祷,但愿也是我们每一个人最后的祈祷。求主纪念,求主施恩,我们靠着祂的恩典并不仰望人以及王子,我们只侍奉神,跟随祂,讨祂的喜悦,完成祂所托付的使命与责任,像尼希米一样。祂是信实的神。到那时,祂必纪念我们所行的。到那时,祂的恩典是够我们用的。这是使徒保罗的见证:6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7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8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16我初次申诉,没有人前来帮助,竟都离弃我,但愿这罪不归与他们。17惟有主站在我旁边,加给我力量,使福音被我尽都传明,叫外邦人都听见。我也从狮子口里被救出来。18主必救我脱离诸般的凶恶,也必救我进他的天国。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提摩太后书4:6-8,16-18)。
亲爱的弟兄姐妹,尼希米记最后一课是“弃绝偶像”,你们要防备外女或淫妇,免得她引诱你们的心,使你们去侍奉她们的偶像与假神。任何人在这件事上都不能高调,即便是以色列王所罗门也是站立不住的。为此,但愿我们常常遵行主的道,就必晓得真理,就必得以自由。但愿申命记6:4-5的话能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座右铭”,并且真正“照着去行”:4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5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但愿使徒的话彼此劝勉:19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20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21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约翰一书5:19-21)。阿们!
黄培应2025-11-01
